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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附帶一提:
無名雖然被解禁了,但竟然無法上傳照片,哀~~~沒魚~蝦也好,至少還可以逛一些我愛的diy達人部落格~
最近的生活,終於因為一場a型流感,使得我有機會在家開始捏捏我的黏土及拼布,把以前的一些"欠債"還清,也算是功德圓滿了。
然後是~
受到前陣子吳育昇外遇事件影響,奇怪了~其他名人外遇也那麼大的震撼,怎麼就吳育昇讓我特別感觸良多~
因為當我看到媒體將吳太太與外遇對象做比較時,讓我深深覺得"天啊~先生偷吃已經夠心痛了,連自己外表都被拿來跟外遇對象比較,那真是情何以堪",所以~我暗自決定,不祇要充實內在連外在也要一起努力,以防哪天遇到這種不堪的事情時,不至於痛上加痛。
在有感觸的同時,有一對夫妻終於找到了共通話題,,擬定了"外遇處理原則"
一.發現曖昧簡訊-一次精神補償金1萬元,名下財產權改為未外遇一方
二.性關係-一次精神補償金10萬元
三.若外遇對象敢找上門來逼宮,冷冷的告訴她(他):要麻就繼續偷偷摸摸,我也裝做沒事(前2款錢照拿),若不甘心當地下夫人(先生)那就搬上檯面,上法院告你妨礙家庭,二選一
四.若已被迷的要拋棄家庭,那500萬現金先拿來,至於孩子,輪不到外遇的一方說話,由另一方決定是否要監護權。
五.若對外遇對象膩了又不知如何甩開時,我們夫妻倆就設計一場仙人跳,來個抓姦在床,要求個100萬民事賠償~哈哈哈
有沒有注意到,我們的條款非常的符合兩性平等法,沒有意指會外遇的只有男性喔~因為男方覺得不公平,怎麼老是說男人外遇,女人也會啊~所以此原則適用男女雙方。


真心話時間:
外遇??? 我沒有條件外遇!!!
因為我很清楚"我不是完美的人,但是跟蔡進子配在一起剛剛好" 哈哈哈~
我真心覺得~ 能嫁給蔡進子的女生真的很幸運,生活裡充滿很多趣味,他也是個能給人安全感的人,學生時代只要跟進子上山我都很安心,還有~他會默默的幫忙做家事會跟小孩玩.....很多優點(心裡os:蔡進子看到的話,這個月應該會多給點賞錢吧?)。
但~ 真正讓我壓根沒辦法想外遇的原因是
我們都很愛自己及雙方的家人(有機會的話我來寫一篇"蔡家人",認識我的婆家),我們也有太多共同的朋友了,想到因為一時的意亂情迷,換來的是眾叛親離,得不到摯愛的家人與朋友諒解,那實在是太可怕了~
所以~~~ 親愛的蔡進子 你恐怕沒辦法從我這拿到半毛錢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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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家蔡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